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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十一番外(配角):我记着了

    神域覆灭之前的那些年,清商还不是后来那个模样。
    那时候她还小,小到刚学会走路,小到说话还带着奶音,小到神域里所有人都叫她“二公主”而不是“清商殿下”。
    天帝有两个弟弟,一个早夭,一个留下了一个女儿,就是清商。
    天帝待她不算差,但也不算好。她是侄女,不是女儿,她的存在不会威胁到任何人的地位,也不会给任何人带来荣光。
    她就像琉璃宫后院荷塘里的一朵花,开在那里,有人看就开了,没人看也开了,开不开都不重要。
    但瑶姬不一样。瑶姬是天帝最小的女儿,是神族最尊贵的公主,是天帝捧在手心里的明珠。
    瑶姬降世,便承天地至纯神韵,一念可通寰宇,一眼能窥天机,掌万物枯荣,御阴阳流转。其容华绝代,智识超群,芳名远播九重神域。
    瑶姬什么都有,而清商什么都没有。
    清商第一次见到天枢的时候,她十岁,天枢十五岁。
    那是在金殿上,白泽一族的长子随父亲来神域议事。天枢穿着一件素银色的锦袍,头发用玉冠束起,眉目清俊,举止沉稳,站在那里像一棵刚长成的白杨,笔直而青涩。
    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。作为白泽一族的次女,清商却一直被寄养在天帝这。
    他随父亲向天帝行礼的时候,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殿中,落在了角落里缩着的小小身影上。
    那是清商。她躲在柱子后面,只露出半张脸,一双浅金色的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,像一只从树洞里探出头来的小松鼠。
    天枢微微一怔,随即唇角轻扬,漾开一抹极浅的笑意。那笑意未达眼底,却让那双浅琥珀色的眸子骤然明亮起来,仿佛春日暖阳倾洒在初融的雪水之上,清透而温润。
    他对她笑了一下,然后转回头去,继续听天帝和他父亲说话。
    清商在柱子后面站了很久,久到她的腿麻了,久到她的脸红了,久到那颗小小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得像一只被困住的小鸟,扑腾扑腾,怎么也安静不下来。
    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。她只知道,从那以后,她总是盼着白泽一族的人来神域议事。盼着那个穿素银色锦袍的少年出现在金殿上,盼着他再次看向她,盼着他再对她笑一下。
    殷怀序与她的初遇,定格在清商十二岁那年的时光里。
    殷怀序不是白泽一族的人。他出身于一个更古老、更隐秘的家族——殷氏,这个家族世代守护着一门禁忌的秘术,能让人在灭世之灾中存活下来,但代价极其惨重。
    殷氏一族隐世而居,极少与外界往来,殷怀序是族中这一代唯一的继承人,自幼便跟着长辈学习那些晦涩难懂的秘术,生活枯燥而孤寂。
    神域东边的梧桐林边,有一条浅浅的溪流,溪水清澈见底,水底的鹅卵石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。
    殷怀序那年十一岁,跟着家族的长辈来神域办事,一个人溜出来玩,在溪边摔了一跤,膝盖磕在石头上,磕破了皮,血流了一腿。他疼得龇牙咧嘴,坐在溪边,捧着膝盖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    清商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。她从梧桐林里跑出来,手里捧着一把野花,裙摆上沾满了泥土和草汁,头发随意挽了个歪髻,几缕碎发被汗水黏在额角,脸上的表情是那种小孩子特有的、天不怕地不怕的理直气壮。
    “你受伤了。”她蹲下来,歪着头看了看他的膝盖,然后从裙摆上撕下一根布条,笨手笨脚地给他包扎。她的手很小,力道很轻,布条缠得歪歪扭扭的,但缠得很紧,紧到殷怀序的腿麻了。
    “谢谢你。”殷怀序说。
    清商抬起头,冲他笑了一下。那个笑容跟她在金殿上躲在柱子后面怯生生看人的样子完全不同,那是一种毫无防备的、干干净净的、像雨后初晴时天空一样澄澈的笑。她的眼睛是浅金色的,像神域深处未经雕琢的原生琥珀,那里面没有后来的嫉妒和怨毒,只有一个小女孩对这个世界最本真的善意。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清商问。
    “殷怀序。”
    “殷怀序,”她念了一遍他的名字,然后点了点头,“我记住了。下次别摔了。”
    她站起来,捧着那束野花,跑回了梧桐林里。裙摆上的布条被撕掉了一根,跑起来的时候一飘一飘的,像被风扯断的筝线。
    殷怀序坐在溪边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梧桐林深处,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。那一下很轻,轻到他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那是什么。很多年以后他才知道,那一下叫心动。
    可惜,心动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事情之一。
    清商十七岁那年,天枢二十二岁。
    白泽一族的长子已经长成了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,修为高深,相貌堂堂,待人接物谦逊有礼,神域里没有人不夸他。天帝对他很是满意,经常召他来神域议事,让他跟瑶姬多相处。
    “天枢和瑶姬,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”天帝在一次宴席上这样说,声音不大,但足够让在场所有人都听到。宾客们纷纷举杯附和,说“恭喜天帝”“恭喜白泽族长”“恭喜天枢公子”“恭喜瑶姬殿下”。
    清商坐在角落里,手里攥着酒杯,攥得指节泛白。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但她的心在那一刻碎成了千万片,每一片都扎在她的五脏六腑里,疼得她连呼吸都忘了。
    她喜欢天枢,从十岁那年在金殿上他回头对她笑的那一瞬间就喜欢了。
    她喜欢了他七年,喜欢到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在心里默念他的名字,喜欢到偷偷收集他写过的每一张纸、用过的每一支笔,喜欢到在白泽一族府邸外徘徊了无数次,却始终没有勇气走进去。
    她以为自己还有时间。以为自己可以慢慢长大,慢慢变得更好,慢慢让天枢看到自己。但她没有时间了,因为天枢已经被许给了瑶姬。
    不是许给,是“本来就应该是瑶姬的”。从始至终,天枢就是瑶姬的未婚夫,是神域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。清商知道,她一直都知道。
    她只是在骗自己,骗自己说也许有一天,也许会有意外,也许天枢会不喜欢瑶姬而喜欢她。
    没有意外。天枢对瑶姬恭敬而体贴,但那种恭敬和体贴里没有温度,像是对待一件珍贵的瓷器,小心翼翼地捧着,生怕摔了。
    他看瑶姬的眼神跟看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区别,温和的,疏离的,礼貌的,客气的。
    但他看清商的眼神,连温和和客气都没有。因为他根本不看她。
    他是白泽一族的长子,是神域最尊贵的公子之一,而她只是天帝的侄女,一个寄人篱下的、可有可无的二公主。
    他们之间隔着的不是一道门、一堵墙,而是一道天堑,从始至终都无法跨越。
    清商对瑶姬的恨,并非始于十岁那年。那份恨意,早在她第一次懵懂地察觉到两人之间那道无形却坚固的鸿沟时,便已悄然生根。
    瑶姬穿最好看的衣裳,她穿瑶姬不要的。瑶姬用最好的笔墨,她用瑶姬用剩的。瑶姬住琉璃宫最高的楼阁,她住偏殿最角落的房间。瑶姬是天帝的女儿,她只是天帝的侄女。
    她恨瑶姬比她好看,比她聪明,比她受宠,比她更得所有人的喜爱。她恨瑶姬什么都不用做,就拥有她拼了命也得不到的一切。她恨瑶姬拥有了天枢,却不知道珍惜。
    她更恨的是,她连恨瑶姬的资格都没有。因为瑶姬从来没有对她不好过。瑶姬会把自己的衣裳送给她,会把自己的笔墨分给她,会在她被别的神族子弟嘲笑的时候站出来替她说话。瑶姬对她好,好到她连恨都不能恨得理直气壮,好到她每次恨完之后都会觉得自己是一个恶毒的、丑陋的、不值得被任何人在乎的人。
    所以她恨得更深了。
    她嫁给孟渡的那一天,穿着嫁衣坐在婚床上,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、低着头的、沉默的、卑微的凡间小厮,心里涌上来的不是新婚的喜悦,而是一种比恨更复杂、更浓烈、更让人窒息的情绪。
    她想起了天枢,想起了他站在金殿上,穿着素银色的锦袍,如玉树临风,像一株笔直生长的白杨,青涩却坚定。
    她想起了他十五岁那年的回头一笑,浅琥珀色的眸子里波光流转,宛若春阳照雪,干净得让人心颤。
    然后她低头看着孟渡,看着他那张被折磨得满是伤痕的脸,看着他那双肿得几乎睁不开的眼睛,看着他跪在地上、膝盖磕在冰冷的玉砖上、疼得浑身发抖却不敢吭声的样子。
    她想,就是这个男人,这个凡间的、低贱的、卑躬屈膝的男人,是瑶姬喜欢的人。
    瑶姬喜欢他,喜欢到愿意为他死,愿意为他放弃神族公主的身份,愿意为他跪在金殿上、以死相逼、跟天帝翻脸。
    瑶姬宁愿要这个凡间的、低贱的、卑躬屈膝的男人,也不愿意要天枢。
    清商的恨在那个瞬间到达了顶点。
    她恨孟渡,因为她爱天枢。她恨瑶姬,因为瑶姬不爱天枢。她恨天枢,因为天枢不爱她。
    她恨所有人,恨这个世界,恨命运,恨那个让她出生在这样一个位置、让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、让她嫁给了一个她永远不会爱的人的、该死的、不公的一切。
    她开始折磨孟渡。
    不是因为她恨他,而是因为她需要通过折磨他来证明自己还活着,来证明自己不是那个躲在柱子后面、怯生生地看着天枢笑的小女孩了。
    她长大了,她变强了,她可以掌控一个人的生死了,她可以让瑶姬心爱的人跪在她面前、吃她施舍的馊饭、穿她赏赐的破衣、在她的鞭子下瑟瑟发抖。她可以了。
    清商在折磨孟渡的那些日子里,偶尔会想起一个人。不是天枢,不是瑶姬,是一个她快要忘记名字的人。
    殷怀序,那个在梧桐林边的溪旁,膝盖摔破了、坐在那里不知所措的少年。
    她记得自己蹲下来,从裙摆上撕下一根布条,笨手笨脚地给他包扎。她记得他说的那句“谢谢你”,声音不大,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青涩和腼腆。她记得自己抬起头,冲他笑了一下,那个笑容毫无杂质,像林间初生的小鹿,带着一种浑然天真的善意。
    她不知道那个少年后来怎么样了,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。她不知道,也不在乎。
    因为她已经不是那个会在梧桐林里采野花、会给陌生人包扎伤口、会对这个世界露出毫无防备的笑容的小女孩了。
    她变了,变成了一个连她自己都不认识的人。
    殷怀序没有忘记她。
    他记得这一切,记了很多年。
    神域覆灭的那一天,殷怀序在窥天崖上。
    他看到了天边那道裂痕。瑶姬的心魔逃出石室之后,在神域的最深处蛰伏了数百年,吞噬了无数弱小的生灵,积攒了足够的力量,终于在这一天爆发了。
    黑色的浓雾从地底涌出来,像火山喷发一样,席卷了整片神域。琉璃宫塌了,梧桐林烧了,苍梧之野变成了一片焦土,白泽一族的领地化为了灰烬。
    殷怀序站在窥天崖上,看着那片他曾经熟悉的世界在黑色的火焰中一点一点地消失,心里没有悲伤,没有愤怒,只有一种空荡荡的、像是被什么东西挖走了一块的感觉。
    他启动了家族秘术。
    殷氏一族的秘术能让施术者在灭世之灾中存活下来,但代价极其惨重——他需以自身为媒介,将灭世之灾的“因果”背负于身,此后每过一日,便要承受一次万民离散的痛苦,直至因果消散。施术者将失去所有的情感,变成一个没有喜怒哀乐的、空洞的容器,只能通过观察和引导世间万物的流转来填补这种空虚。他的身体会变得近乎不朽,但他的心会像一块被掏空了的木头,轻飘飘的,风一吹就会碎。
    他活了下来。
    当黑色的火焰熄灭,当神域的废墟在时间的侵蚀下渐渐风化,当新的仙界从废墟中崛起,殷怀序已经在窥天崖上坐成了一块活着的石头。
    他看尽了世间万物的起灭流转,看尽了无数人的生离死别,看尽了爱恨情仇在时间的长河中像泡沫一样升起又破灭。他的心里什么都没有,空荡荡的,像一间被搬空了所有家具的屋子,回声响亮而刺耳。
    但他偶尔还会想起清商。
    他知道她做了很多坏事,多到数不清,多到每一件都够她死一千次。但他还是不忍心恨她。
    因为他记得那个在梧桐林边蹲下来给他包扎伤口的小女孩,记得她抬起头冲他笑的那一下,记得她说“我记住了,下次别摔了”时那种小大人似的语气。
    他记得她曾经是一个好孩子。只是后来,她变了。
    殷怀序成为了神使。
    他站在窥天崖的崖边,看着脚下的云海翻涌,风很大,吹得他的衣袍翻涌如浪,仿佛要将他整个人卷入那片苍茫之中。
    他的手里握着一枚骨哨,那是他当年从神域带出来的唯一一件东西,是清商小时候送给他的。
    那时候她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一根骨头,磨成了哨子的形状,用红绳串起来,挂在脖子上。
    她说不像哨子,她说“这是护身符,你戴着它,就不会再摔跤了”。
    他戴了很多年,从十一岁戴到神域覆灭,从神域覆灭戴到仙界兴起,从仙界兴起戴到如今。
    他把那枚骨哨举到眼前,看着它泛黄的表面和磨得光滑的边缘。
    千万年的时光在它身上留下了痕迹,但它还在,就像一个他永远无法忘记的人,明明已经不在了,却还在他心里的某个角落,安静地、固执地、不肯离开地住着。
    他把骨哨重新挂在脖子上,贴在胸口,闭上眼睛。
    风从他耳边呼啸而过,带着云海的气息和千万年前的记忆。
    恍惚间,那个梧桐林边蹲下身替他包扎伤口的小女孩又出现在眼前。她仰起脸冲他笑,眉眼弯弯,那句“下次别摔了”的叮嘱,仿佛还带着林间草木的清新,清晰地在耳边响起。
    他在心里轻轻地、无声地说:“我记着了。”
    然后他睁开眼,转过身,走进了云雾深处。云海翻涌,将他的背影一点一点地吞没,最后连最后一抹衣角的白色都消失在了茫茫的雾气中。
    窥天崖恢复了千万年如一日的寂静,只有风在崖间呜咽,像是在唱一首没有人听过的、古老的、关于遗忘和记住的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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