芸云给魏采儿干了十多年助理,了解老板的行事作风。
而且她私心偏向周俨,甚至下意识觉得,秦亦安就该多照顾周俨。
她仔细跟周俨分析利弊,魏采儿同意他搬出去的可能性基本为零。
【哎呀周少,我记得您和秦少小时候有一阵玩得可好啦。好好相处,别吵架嘛,有矛盾就解决一下,您在北欧待几年,拿到学位就可以回国啦。摸摸头.jpg】
玩得可好?周俨表示怀疑。
他忍不住努力回忆更久远的、和艾维斯,或者说还叫秦亦安的那个竹马的往事。
周俨家当年和秦亦安姥姥家做邻居,秦亦安在国内那段时间,是住在姥姥家。
周俨从小就淘得不行,爬墙上树,逗猫追狗。
隔着院子围墙,他也能爬到对面邻居家院子里,偷人家院里葡萄藤上的葡萄和树上的大苹果。
那天早上五六点,周俨爬上树,半躺在树干上,荡着腿,对着满树的红苹果挑挑拣拣。
这个啃一口就丢,那个有虫眼不要,就像孙猴子进了蟠桃园。
彼时正值五六月初夏,太阳六点就已经升得老高。
满树绿叶子被风一吹,簌簌作响,阳光折射,晃得周俨眼花。
他低头。
正好看见树下有个学生头,金发碧眼的“小姑娘”,正望着他笑,笑得比院里那葡萄、苹果吃进嘴里还甜。
周俨一个没坐稳,“哎——”一声从树上滚了下去。
他闭眼等着屁股摔成八瓣的痛感袭来,却发觉自己好像摔进了一个软垫子上。
睁眼,他摔在了金发“小姑娘”身上,把人砸晕了过去。
一边的佣人大呼小叫,乱成一团。
“小少爷!?”
“快来人啊!送医院!”
“出人命啦!”
周俨被人拉起来,愣愣看着晕倒的“小姑娘”被抬上救护车。
当天,他头一回老老实实待在家里,没出去撒野,直到他爸回来,带回那“小姑娘”没大事的消息。
嗯,原来“小姑娘”不是小姑娘,是个金发碧眼,妹妹头的男孩子,长得比小姑娘还漂亮。
他叫秦亦安,中法混血。
秦亦安转进了周俨所在的小学,但他们不在一个班。
听说这小孩英语很好,中文很差,在国外出生的,可即便如此,他成绩也比周俨好,理所当然去了a班。
周俨在中等偏下的c班,自然无缘和秦亦安当好同学。
后来周俨家加高了院子围墙,照样没防住周俨爬墙。
但他每次一进对面院子,就能看见那个金发碧眼的小子,抓他一抓一个准,还冲他笑,比盛夏的艳阳还明媚几分。
周俨正想着,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打开。
记忆里冲他笑的金发小孩,和门口一身紧实肌肉,肩宽如磐石,似武打冠军的金发男人,无论如何也无法重叠。
周俨恼怒质问:“你干什么开我门?你有礼貌吗?”
艾维斯直接打开卧室大灯,端着托盘,把饭菜全部端进来,送到周俨床头。
居高临下,盯着他:“吃饭。”
周俨还在犟嘴:“我不吃,你拿走,谁稀罕吃你的。”
谁知艾维斯一点也不怂了。他嘴角上扬,撸起袖子,露出结实的小臂。
他细细打量着周俨,像在用目光舔舐对方,看到对方雪白脖颈,手肘关节上那些尚未消退的吻痕与咬痕,心脏像是被什么填满。
周俨实在太让他着迷,根本不可能放手,永远不可能放手。
他笑:“不吃我就喂你,嘴对嘴喂。反正我们什么也做过了,我不介意。你介不介意不重要,重要的是让你吃下去。”
说完,根本不等目瞪口呆的周俨做出反应,爬上床按住他,好像当真要说到做到,用那种方法喂他吃饭。
“你滚啊……”
周俨的声音有些发颤,伸手推不开艾维斯,满眼的惊慌失措,至此,他又落了下风。
艾维斯凑近,周俨这才发现,对方今天罕见地没戴那副让他显得沉闷无趣的黑框眼镜,额前过长的金色卷发也被打理过,向后梳起。
昨晚他见到过的那张英俊得稀缺的脸彻底显露出来,丰唇,高鼻梁,深眼窝双眼皮,碧蓝瞳色,与平日那个他不愿多看的书呆子,大相径庭。
周俨认输:“我吃了,我自己会吃,你别过来!”
艾维斯笑着摇头:“不行,现在晚了。我不让你自己吃,不嘴对嘴,但也得是我喂你。”
周俨:“你&%¥……#”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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俨:我怎么越混越回去了?tell me why
过去的都过去了,现在是plus版elvis。
第11章 反胃想吐
艾维斯等着周俨骂完,不见丝毫恼怒。
甚至在周俨张嘴闭嘴间自动过滤掉那些脏话,眼里只能看见他翻卷的红舌,还有上面那枚闪闪发亮的银钉。
前一晚接吻时他就发现周俨打了舌钉,不知道这枚银钉刚刺穿舌头的时候,他有没有痛到眼里泛起泪花?
艾维斯忍不住遐想……不知不觉抬手摸上周俨的唇,还有些肿,是接吻过度。
周俨恼羞成怒,耳朵脸颊的火烧感又窜上来,一口咬上艾维斯伸到嘴边的手,就当啃猪脚了。
结果满嘴碘伏味,舌根发苦发麻,“呸呸”吐个不停。
艾维斯非但没缩手,反而将自己腕上那片烫伤叠着咬痕、又红又肿的皮肉往前递了递。
“烫的,上面全是你昨晚咬的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低缓,“你现在还想咬的话,就接着咬。等长好了,它们就一辈子留在我身上,就当你给我的标记……”
周俨捂紧耳朵:“闭嘴吧你,谁要给你打标记?你以为你检疫合格,准备上屠宰场了?”
艾维斯听了觉得好笑,周俨那副掩耳盗铃的样子,把青涩尽数暴露在他眼前。
他搬了凳子坐在周俨身旁,夹了菜喂到他嘴边。
周俨真受不了现在的艾维斯,整的他像没手不会吃饭了似的,大男人被人喂到嘴边,太别扭了。
不过一夜之间,这人怎么就变态了。
张嘴把咕咾肉当艾维斯嚼嚼嚼,别说,口**汁,还挺酸甜开胃。
艾维斯:“俨哥,还是宝宝呢?闹脾气也要每天乖乖吃饭啊。”
一句“宝宝”,让周俨如置身刀山火海悬崖边,恨不得立刻上刀山下火海跳悬崖。
他这辈子没被人这么叫过,羞耻得不知道该怎么回嘴。
他瞪着艾维斯,眼底一片猩红。
至此,他对艾维斯彻底敬而远之,每天变着法子躲人。
上课下课,没日没夜骚扰温太一和芸云,要搬出去,已经成了周俨的执念。
而艾维斯发现周俨对他这张脸似乎反应不太一样,于是马不停蹄地换了造型和眼镜。
周俨最近确实发现书呆子变了。
头发重新打理过,额前留了碎发几缕,衣服不再规规矩矩扣到最上面一颗,而是露出锁骨、腕骨,衬衣皮鞋和西裤取代了随意的卫衣牛仔裤,那个斜挎包也不见了踪影。
整个人站在那里揉面,露出夸张的双臂肌肉,如蛰伏的猛虎。面无表情的冷淡,配上低露肤度的着装,显出一种若有似无的……周俨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。
有种成熟稳重的男人魅力。
比起周俨初见他时那副沉默无趣的打扮,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十岁。
周俨只有真正被一个人吸引目光时,才愿意去深究那个人的一切。
他这时才仔细打量书呆子的外形,极具爆发力的身材,雕塑般的身高比例,冷感的面容,知性的穿搭。
这种男人有女人崇拜喜欢,才算不足为奇。
怎么说来着,hot nerd,斯文败类。
但周俨不认为自己对艾维斯有兴趣,再怎么说,他也不可能喜欢男人。
时间一晃,一个多月过去。
周俨到底没能搬出去。
芸云说得对,魏采儿那边根本不松口,温太一汇报了两次,周炳辉只说“知道了”,然后杳无音讯。
周俨那点每日限额的零花钱,连押金都付不起,更别提北欧租房那些繁复的手续。
他认了,至少暂时认了。
艾维斯再没提那晚的事,周俨也当什么都没发生。
除了每天按时做饭、偶尔监督他吃饭、以及把那张脸和那副身材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之外,艾维斯表现得像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室友。
周俨刚这么想着,就发现了不对。
先是他买的烟,抽了两根,剩下的某天凭空消失,后来在垃圾桶里找到,湿漉漉的,明显被水冲过。
接着是酒,藏在床底下的伏特加,瓶子还在,里面空了。
他找艾维斯对峙,对方只说:“对身体不好。”
周俨气笑了:“你管得着吗?我抽死也跟你没关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