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

    闵啸城果然像他说的那样,很快回来了。
    他回来的时候路多宝甚至还把自己卷在毯子里没起床。
    路多宝闻到食物的味道,猜测闵啸城给他带了吃的,但他因为翻了别人的笔记本有点细心虚,于是决定继续装睡。
    他听到闵啸城的皮鞋在木地板上由远及近发出“咔哒咔哒”的声音,在床边逗留了一会儿,吓得路多宝以为他发现自己装睡了,结果没有,皮鞋声又走远了。
    路多宝又在毯子里闷了一会儿,悄悄露出眼睛偷看。
    闵啸城大概是去谈生意了,穿了挺括的衬衫西裤,此刻正坐在藤椅上用笔记本电脑办公。
    藤椅有点老旧,是路多宝从旧货市场淘回来的,人坐在上面会发出“吱呀吱呀”的声音,和闵啸城的商务套装十分不搭。
    路多宝想笑,但觉得不合时宜,很快憋住了。
    毯子发出些微的摩擦声,被闵啸城发现了。
    他抬头看了眼路多宝:“醒了?”
    路多宝停了两秒,干脆一把掀开毯子。
    他瞄了眼那本笔记,还维持着原来的角度,闵啸城应该没发现自己偷看过。
    路多宝放心地跳下床,准备去洗漱,没走两步,有人就提醒他:“穿鞋。”
    闵啸城习惯性地弯腰去拿他的拖鞋,路多宝却像触电一样,抢着把拖鞋拿过来自己穿了。
    闵啸城落了空,维持着蹲地的姿势,看起来有点迷茫,又有点受伤。
    按以往,路多宝很容易就被他这种反差巨大的,不知所措的表情欺骗,会心软,很多事就算了,迟钝也好不近人情也好,都会原谅他。
    但现在不会了。
    路多宝绕过他去卫生间洗漱,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岛上的风土人情,聊着闵啸城的新投资,对昨晚醉酒的事心照不宣,对两人分开这些年的事也只字不提,假装只是普通朋友。
    路多宝对自己走出情伤的速度很满意,差点就哼起歌来。
    闵啸城说自己忙了一上午还没吃饭,并礼貌地请路多宝带他去一些花鸟屿上的招牌小店。
    路多宝想他们虽然有过不愉快,但自己哪怕是站在老同学,老朋友的立场上,他都是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的。
    成年人没有过不去的坎。
    两人去了一家本地有名的牛肉汤馆。
    店铺很小,装修也有些老旧,但胜在东西好吃,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。
    好在路多宝和这家店的小老板很熟,于是非常可耻地插了个队。
    闵啸城一身名贵西装,面容严肃,和这家店铺看起来格格不入,倒像是来视察随时准备收购的房地产老板。
    他们要了两碗牛肉汤,路多宝还加了一些牛杂,闵啸城没有。
    点完单闵啸城掏出手机准备付钱,路多宝把他拦住说自己和店主认识,而且经常来吃,挂在他账上就好,之后他会统一来结算,何况闵啸城怎么都算是客人,哪有客人请主人吃饭的。
    闵啸城大概是觉得有道理就没有反驳。
    拉扯的时候,路多宝忽然发现闵啸城用的那个手机,还是七年前自己送他的,款式老旧运作缓慢,和闵啸城的身份毫不相配,但是闵啸城好像很喜欢,因为他保养得很干净。
    路多宝问:“手机你不换么?好像有点旧。”
    闵啸城奇怪地反问他:“为什么要换?又没坏。”
    路多宝一时语塞,想起来闵啸城就是这样的实用主义。
    他习惯性地想拿闵啸城的手机来看,手探出去的时候停顿了一下,意识到这动作在现在是不合时宜的。
    闵啸城倒完全不介意,把手机递给他。
    牛肉汤来了,闵啸城闷头吃饭。
    于是路多宝只能装模作样地拿着手机评价,说他“性能跟不上”、“屏幕太糊”等等。
    他无意中划开相册,刷地一下跳出上千张似曾相识的照片。
    每一张满载的都是路多宝的青春。
    第40章 番外 雷古多唱片先生5
    牛肉汤的热气把路多宝的眼眶熏得发热,连视线都有点模糊。
    他迅速关了相册,打算假装继续研究手机,让自己冷静一下。
    闵啸城忽然在他边上说:“汤里有虫。”
    路多宝就很为难了。
    他想显得自然一点,不想让闵啸成看出端倪,于是只能迅速凑过去看他碗,夸张地问:“真的,怎么会这样?让老板换一碗吧。”
    路多宝眼里有层薄雾,所以其实并没能看清楚碗里有没有虫,但以他对闵啸城的了解,既然他说了,那就肯定是有。
    闵啸城从来不撒谎。
    路多宝有点紧张,好在闵啸城好像也没发现,盯着他侧脸几秒说:“不用,捞出来也能吃。”
    路多宝如释重负,顺着他话说:“好吧。”
    然后他迅速后撤,低头的时候,有水珠落到了闵啸城碗里。
    路多宝希望闵啸成没注意,并暗自祈祷他不再喝这碗汤。
    闵啸成却若无其事地拿起勺子。
    路多宝想拦住他,又想不出什么理由,只能呆呆张着嘴,看起来有点滑稽。
    闵啸成忽然转过头看他,仿佛在等路多宝问什么。
    但路多宝知道他只是看起来在等,其实没有。
    因为闵啸城总是这样让路多宝产生误会。
    他的好是真的,做的每一件事看起来都在为路多宝着想,他让路多宝觉得这世上自己是最特别的,让路多宝有一种闵啸城永远不会离不开自己,永远会无休止包容自己的错觉。
    不过现在、路多宝他不会再做梦了。
    两人考的不是同一所大学,路多宝如愿考进音乐学院,闵啸城去学了金融管理,学校虽然不一样,倒也还在一座城市。
    大学读了四年,路多宝追了闵啸城四年。
    路多宝和闵啸城严格意义上其实并没有在一起过,都是路多宝单方面以为他们在一起了,以为闵啸城只是不善于表达,而他作为一个男人,肯定应该豁达一点,既然双方看起来心意相通,有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并不重要。
    他的喜欢直接又热烈,从来没想过要遮掩。
    他屡次三番进出闵啸城的学校,闹得全世界都知道路多宝喜欢闵啸城。
    闵啸城从来没有正面回应过。
    路多宝有很多朋友知道他的事,也有人旁敲侧击地提醒他,或许这件事就是他一厢情愿,提醒他不要陷得太深,路多宝每次都很不屑,说:“你懂个屁,他高中那会儿每天都给我带早饭,一礼拜不重样,你有么?”
    朋友就会起哄说他炫耀,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。
    说得次数多了,就没人再劝他了,只委婉地告诉他,闵啸城在他们学校有多受欢迎。
    路多宝当时想,废话我知道啊,我看中的人好不好我心里还没数么?
    他主观上不想去听那些关于闵啸城的负面新闻,并坚信他不会“出轨”,但耳朵却自动帮他接受了。
    他们说有个校花追了闵啸城好久,送点心装偶遇什么路数都用,那姑娘还是个学霸,人美心善家庭条件也很好,和闵啸城是同专业的,两人甚至连选修课都重合了好几门。闵啸城也没有回避,于是两人就经常在一起谈论做课题,基本上已经是校园里公认的郎才女貌。
    朋友说:“多宝,你都不知道隔壁那群人私下怎么说你的,你看起来就是个笑话。”
    路多宝放下了嘴角。
    路多宝每周有三个晚上有社团排练,除此之外的时间他都会去找闵啸城,两小时的路途很颠簸,雨雪天更艰难,但他只要想到马上就能见到闵啸城,再多苦也就不累了。
    闵啸城每晚都会在图书馆上几小时自习,所以路多宝很容易就能找到他,然后陪着他在图书馆自习,一直到晚上熄灯。
    他在闵啸城边上写歌,没灵感的时候,就什么都不做光看闵啸城发呆。
    但闵啸城好像很不喜欢,他皱着眉头对路多宝说:“你没有别的事?”
    路多宝没明白,还笑着回:“没有啊。”
    闵啸城就补充:“你应该学会找点事做,没有时间也可以不用来。”
    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,路多宝觉得自己的心脏突然空了一下,大脑也有一瞬间的空白,以至于他没能完全明白闵啸城的意思。
    闵啸城又说:“路多宝,你太没效率了。”
    这句话在两人之后的相处过程中频繁出现,闵啸城会不止一次地提醒路多宝浪费光阴是多么可耻。
    路多宝低头,顺手拿起桌上的手机假装翻看,被闵啸城一把拿走。
    他说:“不要随便翻别人东西。”
    路多宝很俗气地想到白天在食堂是,听到邻桌姑娘说自己男朋友不肯给她看手机,肯定是有猫腻。
    原来他对这类事情非常嗤之以鼻。
    但现在路多宝发现自己好像也不能免俗了。
    于是他问:“为什么不给我看啊,闵啸城?你手机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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