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

    “你说脏话。”芬恩说。
    “你爸。”
    “我爸怎么了?”
    “你爸返老还童了。”
    芬恩这才转头去看。他看了大约三秒,然后从岩石上跳下去,跑到奥伦面前。
    两代金鬃雄狮面对面站着,一样的毛色,一样的眼睛。
    “爸爸?”芬恩的声音有点怀疑,“你是我爸吗?”
    奥伦点了点头。
    芬恩围着他爸转了三圈,像在验货。
    “你的腿好了,你的鬃毛长回来了,你的眼睛看清楚了。”
    雷夫趴在岩石上看着这一幕。
    【完了。老婆的注意力要从我身上转移到他爸身上了。】
    【你他妈能不能有点出息,那是他爸。】
    【他爸现在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。】
    雷夫:……
    确实。奥伦现在看起来不像十二岁。他看起来像六岁。鬃毛浓密,肌肉饱满,走路带风。
    如果不是雷夫知道他过去一年的经历,会以为这是一头正值壮年的雄狮,正准备去抢地盘、收小弟、生崽。
    雷夫从岩石上跳下来,走到奥伦面前,上下打量了一番。
    “你怎么做到的?”雷夫问。
    奥伦歪了歪头:“什么怎么做到?”
    “返老还童。吃了什么?还是用了什么秘方?”
    奥伦想了想,说了一个字:“肉。”
    “肉?”
    “斑马肉。疣猪肉。高角羚肉。你打回来的那些肉。每天吃,吃饱吃好,吃完睡睡醒吃。吃了两个月,就这样了。”
    雷夫的嘴巴张开了又合上。他想说“你这样显得我很亏”,但没说出口。
    因为他确实亏。这两个月他打猎打得快累成狗了。每天早出晚归,追斑马、堵疣猪、抄高角羚的近路,打完回来还要给奥伦把肉撕成小条。结果撕着撕着,把一头快死的老雄撕成了一头看起来比他还年轻的壮年雄。
    “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?”雷夫问。
    奥伦看着北边。荣耀石台地在那个方向,马库斯三兄弟在那个方向,他曾经统治了十年的领地也在那个方向。
    “跟你走。”奥伦说。
    “跟我走去哪?”
    “北边。”
    “北边有马库斯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还有他的狮群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你不恨他?”
    奥伦转头看着雷夫。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像两颗烧红的炭。
    “恨。但恨没有用。打才有用。”
    雷夫的尾巴卷了一下。他终于知道芬恩的脾气是从哪来的了。
    是耳濡目染。芬恩小时候天天看着奥伦当狮王。后来奥伦被马库斯打败了,芬恩被驱逐了,那股劲被压了一年多。现在奥伦回来了,那股劲也跟着回来了。
    雷夫转头看向芬恩。芬恩正站在奥伦旁边,金色的眼睛看着北边,表情平静,但尾巴尖在微微颤抖。
    雷夫再转头看向克尔。克尔还趴在东边哨位上,但耳朵朝着他们的方向,显然在听。
    “行。”雷夫说,“北上。但不是现在。”
    “等什么?”奥伦问。
    “等我把最后一批猎物打完。南边还有一群高角羚,明天早上去收了。收完就走。”
    雷夫转身朝岩石台地走去。走了两步,又停下来,回头看着奥伦。
    “你以后别跑了。你跑起来那个姿势,芬恩看了想哭。”
    奥伦愣了一下,转头看向芬恩。芬恩别过头,假装在看远处的金合欢树。但他的耳朵红了。金色上面的那层粉红,在晨光中格外明显。
    奥伦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用一种极轻的声音说了一句:“好。”
    只有芬恩听到了。
    ———
    六月第二周,南边的最后一群高角羚走了。
    一夜之间走的。头天傍晚雷夫还看到它们在河对岸吃草,第二天早上起来,河对岸空了。草还在,水还在,但高角羚不在了。地上全是蹄印,密密麻麻的,像有人用图钉在草地上扎了一整夜。
    克尔去南边巡逻了一圈,回来说河下游的鳄鱼也少了。大的走了,只留下几条小的在水里晒太阳。鳄鱼跟着鱼走,鱼跟着水走,水跟着雨走。雨在北边。鳄鱼也走了。
    雷夫站在河边看着自己的倒影。河水比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浅了至少一半,河床两侧露出来的石头上面长了一层绿色的青苔,被太阳晒干了,变成了一层灰白色的硬壳。
    他的倒影在水面上晃来晃去,看着倒影里的自己,雷夫发现自己的肋骨也凸出来了。
    这两个月运动量太大。每天打猎,每天巡逻,每天教克尔打架,每天陪芬恩熬发情期。五岁的狮子,硬生生累出了六岁的沧桑。
    但他没有说。
    他转身走回岩石台地。
    芬恩正在把干草打包。他把干草堆在一起,然后用嘴叼着,一趟一趟地往北边的方向运。运了大约十趟,发现北边没有地方放,又运回来。运回来发现原来的位置已经被克尔趴了,又叼着干草站在中间,不知道该往哪放。
    雷夫看着这一幕,沉默了。
    “你在干嘛?”
    “打包行李。”芬恩嘴里叼着干草,声音含含糊糊的。
    “狮子不打包行李。”
    “那我们走了以后,我爸睡什么?”
    “北边有草。”
    “北边的草硬。”
    “你爸以前在枯骨荒原上连草都没得睡,不也活得好好的?”
    芬恩把干草吐出来,朝着雷夫呲了呲牙。
    “你再说一句我爸不好,我就把你的脑袋按进河里。”
    雷夫闭嘴了。
    芬恩重新把干草叼起来,继续站在中间,不知道该往哪放。克尔从东边站起来,走到芬恩面前,低头叼起一半干草,朝北边走去。
    芬恩愣了一下,然后叼起另一半,跟在克尔后面。两头狮子一前一后,穿过金合欢走廊,把干草运到了领地北界的狮子石旁边。
    那里有一棵金合欢树,树冠不大,但树下的草长得比别处高。克尔把干草放在树下,用爪子拍了拍,压平。芬恩把自己那半放在旁边,也用爪子拍了拍。
    克尔退后一步,看了看,又往前一步,用鼻子把左边那堆往右边推了推,让两堆靠得更近。
    “这样行吗?”克尔问。
    芬恩看了看,点了点头。
    克尔转身走回了岩石台地。
    芬恩站在原地,看着那两堆干草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低下头,从旁边叼了几根更软的草,铺在最上面。
    雷夫在远处看着这一切,没有说话。
    他在想两个多月前,克尔刚来的时候,连看芬恩一眼都要小心翼翼,生怕被雷夫误会。现在克尔直接帮芬恩铺床了。
    因为克尔终于搞明白了一件事——雷夫不会因为克尔靠近芬恩就发疯,雷夫只会因为克尔对芬恩有想法才发疯。
    克尔对芬恩没有想法。这一点雷夫两个月前就知道了。因为克尔看芬恩的眼神,和看奥伦的眼神是一样的。
    尊重,亲近。
    但不带任何“想要”的成分。
    第101章 北边雨林
    六月第三周,他们出发了。
    雷夫把出发分成了三批。第一批是克尔,走最前面探路。第二批是芬恩和奥伦,走中间保持速度。第三批是他自己,走最后面断后。
    “为什么我走前面?”克尔问。
    “因为你跑得快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芬恩和奥伦走中间?”
    “因为他们需要互相照应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你走最后?”
    “因为如果有东西从后面追上来,我能挡。”
    “谁会从后面追上来?”
    “鬣狗。”
    “鬣狗不是怕你吗?”
    “怕我,但不怕你们。因为我的睾酮水平比你们高,我的黑鬃在鬣狗眼里是顶级战力,鬣狗在后面看到我,就会知道我是狮群的首领。”
    克尔没有再问了。他转身朝北边走去,走了大约五十米,又停下来,回头看了一眼。
    他在看那块被他趴了两个月的东边哨位。地面上的草被他的身体压出了一个浅浅的坑,坑的形状正好是一头狮子的轮廓。
    【再见】
    克尔转过身继续走。
    芬恩和奥伦并排走着。老雄狮的步伐稳健,左后腿着地的时候不再犹豫,每一步都踩得结结实实。芬恩走在他旁边,步伐和他保持一致。
    雷夫走在最后面。
    他没有回头。因为他知道,回头了就会舍不得。舍不得那条河,舍不得岩石台地上每一个被他和芬恩压出来的坑。
    所以他没回头。
    他们走了三天。
    第一天走的是草原。干裂的土地,枯黄的草。猎物很少,偶尔看到几只珍珠鸡在远处跑,克尔追了一次,没追上。珍珠鸡跑得比他快,而且会飞。
    虽然飞不高,但足够从克尔的嘴里逃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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